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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??我比較深刻是以下兩句:

羊城晚報:是不是這種“偷東西”的想法,讓你從不把自己翻唱得很棒的別人的歌曲收入自己的專輯?

林宥嘉:我想多做些屬於自己的東西。翻唱別人的歌,只是因為喜歡、曾被感動,那麼就默默地喜歡好了,最多在有時表演現場翻唱一下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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