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對《感官/世界》以外的林宥嘉是零認知,因為已過了要追看偶像新聞的年紀(況且,他根本不算是「偶像」)。所以開場時,他抱著木結他自彈自唱Blur的 Song 2,我真心覺得驚喜。一來不知道他懂結他,二來沒想過竟然以Blur (Blur啊!)的歌開場,三來… 他唱得真是好,聲音很攝人。因為大量翻唱別人的歌,大會把每首歌的歌詞打在兩邊的大電視,未熱身的林宥嘉表現有點生硬,某些高音有點危危乎,令這個音樂會有點像「唱K會」。翻唱明哥的《春光乍洩》(而且唱得幾好)已經非常討好,而我一向以為太冷門的《飄》,竟然出現了。據他說,這是他們首次在音樂會玩這首歌,朋友認為他在現場唱這首歌比唱片的版本更好聽,我萬二分同意,現場聽到這首歌,真的感動得想哭,再加上《唐人街》,這個音樂會給我的滿足,真是超額完成了。(怎麼這篇東西越來越像妹妹仔粉絲的blog文?我真的那麼詞窮了嗎?!)
我總是覺得,林宥嘉,還是趁著他還是有點「危危乎」時候去看好。趁著他還會選唱Oasis、The Cardigans、Morrissey,但不是人人皆曉的Don’t Look Back In Anger、Lovefool、The Smiths的任何一首金曲 (其實也未必是人人皆曉… 觀眾席中,真的很多十來歲的小朋友,更令我佩服他選曲的勇氣),而是The Hindu Times、Carnival、First of the Gang to Die這些較小眾的歌曲;趁著他會若有所思地說Ozzy Osbourne的 Goodbye to Romance 安慰了他過去半年唯唯諾諾的心情;趁著他還是青澀糾結的時候,聽他唱歌。這個階段過去了,便不會再回來。他日林宥嘉有幸(或不幸)成為另一個像周杰倫般的「超級巨星」,我可能又會懷念他間中危危乎的嗓音。樂迷真正迷戀的,從來都是自己的過去。